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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交通局编制《省道311线乌拉特后旗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本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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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交通局编制《省道311线乌拉特后旗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本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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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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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乌拉特后旗交通局编制《省道311线乌拉特后旗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本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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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关于乌拉特后旗交通局编制《省道311线乌拉特后旗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本政府采购询价公告日期: 2015/5/7 16:00:18采购中心: [大 中 小] 视力保护色:
WHQZFCG-2015-A(058号) 乌拉特后旗政府采购中心受旗交通局委托,对其《省道311线乌拉特后旗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本的编制进行询价采购。
一、具体项目及数量:
编制《省道311包巴界——巴阿界乌拉特后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本1套,具体要求详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被询价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在2015年5月12日上午午9: 30前,向乌拉特后旗政府采购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或者网上报价。 书面报价必须装档案袋并密封。 网上报价用传真或者电子邮箱进行投递。 逾期报价一律不接受。
2、投标人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表示认可了本中心提供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如投标人在参与本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该投标人将被记入不诚信投标人名单,在“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网”上予以曝光,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中心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签约方的询价确认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编制本报告文本、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6、本项目采取符合采购需求,售后服务和质量优质,低价中标原则。
7、投标人报价时请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业资质证明(交通运输类别乙级以上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送乌拉特后旗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8、投标人报价时应写明价格及其他参数。
9、报价包含成本费、税费等交给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采购单位联系人: 薛瑞刚 联系电话: 13847831266 采购中心联系人: 那木拉 联系电话: 15134979726 电子邮箱: 514667869@ 乌拉特后旗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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