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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歙县中医医院监护仪、牙科治疗台、微波治疗仪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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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歙县中医医院监护仪、牙科治疗台、微波治疗仪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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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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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省歙县中医医院监护仪、牙科治疗台、微波治疗仪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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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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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 (预算价: 第一包: 15万元;第二包: 6.2万元) 包号 品目 数量 单位 第一包 全功能监护仪 1 台 超声多谱勒胎儿监护仪 1 台 第二包 牙科综合治疗台 1 台 微波治疗仪 1 台 具体需求请详见附件谈判文件,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含一、二包): 2.1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许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 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及产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2.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2.3投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批量或关键货物,如果不是自己制造的,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投标时提供原件),允许其提供该货物。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4投标人就2.3条要求的授权,如果不是直接从生产厂商获得的,则必须提供系列完整的授权文件(其中上级经销商对投标人的授权需提供原件),以证明其提供货物的合法性。
2.5.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6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产品的宣传彩页(投标时提供原件)、产品质量承诺书、售后服务保障承诺书(投标时提供原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项目报名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凭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报名。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四、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6日09时00分。
五、谈判响应保证金: 第一包3000元;第二包1200元。 请于2015年5月25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汇至以下任一账号(现金缴款方式无效),汇款时请注明歙县中医医院监护仪、牙科治疗台、微波治疗仪采购项目(包号)投标保证金,如不注明,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户名: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 徽商银行歙县支行 账号: 2210 2010 2100 0011 592 户名: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帐号: 20000302024910300000018 开户行: 安徽省歙县农村商业银行新区支行 单位: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 帐号: 13100 9402 90000 81822 六、谈判开始时间、地点: 2015年5月26日09时00分,在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谈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准时参加。
项目联系人: 胡女士电话: 0559-6527291 传真: 0559-6527291邮编: 245200 详细地址: 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七、发布谈判邀请书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及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网站同步发布。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5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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