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内蒙古宁城县中央财政现代化农业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农用物资采购招标通知 |
|
|
内蒙古宁城县中央财政现代化农业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农用物资采购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宁城县中央财政现代化农业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农用物资采购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未知|程健伟|日期: 2015-05-0716:47|浏览次]字体:[大中小] 宁城县中央财政现代化农业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 农用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宁城县中央财政现代化农业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其农用物资采购成交供应商。 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1、项目编号: NZC2015-H099 2、项目名称: 宁城县中央财政现代化农业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 农用物资采购 3、采购内容: 粘虫黄板、粘虫蓝板、植物补光灯一批,详见竞标文件。 预算金额: 464,310.00万元。
4、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或经销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竞标必须为整包竞标,竞标必须为全新产品。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同时按后附格式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
(1)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经销企业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年度经销权; (2)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办理,电话4272822); (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获取竞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时间为2015年5月8日。 请参与本次项目的竞标供应商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标书下载]栏自行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售价为零元人民币。
8、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竞标人必须在2015年5月18上午9时00分前将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竞标三室。 逾期递交的资料及竞标文件拒绝接收。
9、竞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5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竞标三室竞标,届时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出席竞标会议。
10、交易中心: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花园街交叉口西侧。
联系人: 杨显瑞王丽萍 电话(传真): 0476-4255077 邮政编码: 024200 11、采购人: 宁城县中央财政现代化农业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王化利 电话(传真): 04764223960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城县中央财政现代化农业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 2015年5月7日 宁城县中央财政现代化农业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农用物资采购 项目资质证明资料原件登记表(格式) 项目编号: NZC2015-H099 投标企业名称:
资料名称 数量(册、份) 核实结果 确认签字 领取签字 备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登记表中确认的全部资料齐全。
领取人签字: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年度经销权; 经销企业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设施农业专用光源和促进植物生长节能灯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核实人员签字: 1、 2、2015年月日 填表说明: 此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按招标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资料。 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此投标为无效投标。 1、资料名称栏: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项目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2、数量栏: 投标人填写。 3、核实结果栏: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填写,投标人不须填写。 4、确认签字栏: 核实结果得出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5、领取签字栏: 评委会评委审核原件后,退还其原件时,由法人或委托人核实签收。
责任编辑: 网站管理员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