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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采购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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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采购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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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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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采购项目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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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webpart新闻列表------>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采购项目预公告 .TextUnderLin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光塔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就其办公用房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光塔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编号: CZ2015-0543 三、采购项目: 办公用房采购 四、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228.90万元 五、采购项目内容 (一)选址: 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玛瑙一巷路段。
(二)面积: 建筑面积不少于105平方米。
(三)其他要求: 1.所在楼层须为首层,方便出入;2.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吉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具备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等权属证明。
(四)交易税费: 双方各自承担应付税费。
(五)交吉时间: 签约后1个月内。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广东省内有固定住所; (二)必须为标的物权属人。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6日(对外办公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 2.标的物的权属证书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提供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 3.投标人若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提供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中介机构,应提供中介资质证书; 4.项目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包括对拟出售标的物须满足上述采购项目内容所有要求的书面承诺)。
(以上资料请列明清单,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按顺序装订。 )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光塔街道办事处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 联系人: 潘小姐联系电话: (020)83375656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东区政府采购招标部 邮编: 510630 采购项目联系: 张小姐(020)28866338 传真: (020)28866414 对外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6日 "--------- 数据列表 ------------------>" 相关链接 -->广东省的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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