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辽宁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训设备)采购 |
|
|
辽宁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训设备)采购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辽宁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训设备)采购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委托,就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 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1.3 招标编号: ZZCG2015-032 1.4 采购预算: 342.4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 财政资金(万元)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总预算资金(万元)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342.4000 0.0000 342.4000 1.5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天公布。
1.6 招标内容: 模具专业设备1套、模具制造专业设备1套、焊接专业设备1套、数控加工(加工中心)设备11套、数控加工(加工中心)设备21套 1.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报名其他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三坐标测量仪、白光三维扫描仪、计算机房广播软件”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三)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2013年4月至开标当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 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 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报名回执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业绩原件(以供货合同为准)、外地投标人须提供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上述相应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各一套到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 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 自2015年05月08日起至2015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 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518室; 售价: 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3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30000.00 2015年05月25日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5月28日13:30至2015年05月28日14:0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 受理区(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5年05月28日14:00:00; (4)开标地点: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一开标室(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5年05月28日14:15:00 (4)评标地点: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四评标室(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518室 邮编:
邮编:
116000 联系人:
李栋 联系人:
韩超、于士 电话:
电话:
0411-84390287-807/804 传真:
传真:
0411-8439021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