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计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40分 | 投标报价 (40分) | 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数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
二 | 技术部分 | 40分 | 指标参数 (6分) | 对招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有缺、漏项视为负偏离(以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制造许可证载明的技术指标为依据)。
|
产品性能 (11分) | (1)溯源电子秤整体防护等级达到IP41得1分,传感器达到IP65及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IP防护等级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2)牲畜秤、轨道衡及地磅传感器防护等级达到IP65得1分,达到IP66及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IP防护等级认证证书复印件) |
(3)溯源一体机工作温度范围满足-20℃-50℃的得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 (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4)所投产品(智能溯源交易一体机秤头,智能溯源电子零售秤整机样机)提供具有刷卡支付功能及有利于结算、提高工作效率、增值服务等拓展功能得4分 (需现场演示)。
|
样机展示 (4分) | (1)批发自助终端和溯源零售电子秤能演示查询并日明细,日统计报表,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提供智能溯源交易一体机秤头,智能溯源电子零售秤整机样机) |
(2)投标时提供设备样机(智能溯源交易一体机秤头,智能溯源电子零售秤整机样机)进行演示,优得2分,一般得1分。
|
现场演示 (7分) | 现场展示智能溯源交易一体机秤头,智能溯源电子零售秤整机样机,从产品材质、工艺、模块结构、人机操作、功能实现、独有特点等方面进行比较,优秀的得7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展示不得分。 (PPT讲解,讲解时间在12分钟以内) |
安装实施 (6分) | 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协助项目承办单位实施批发自助交易终端、溯源零售电子秤的部署、安装、现场调试、软件对接等任务。 提供实施计划、测试与验收方案,且实施方案完整清楚、有创新思维、可行性强,具有建设实施经验,优秀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
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 (6分) | (1)投标人具有成熟的售后服务体系、规范的售后服务流程,对设备出现故障响应时间和排除方案作出承诺,并能结合项目特点提出切实可行、具有创新性的售后服务方案。 优秀得4分,一般得 1分。
|
(2)投标人需提供包含培训地点、人员、课程体系、培训方式等内容的完整的培训方案和有效的培训方式,并能提供本地专门培训。 培训方案设计合理、描述完整,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
|
三 | 商务部分 | 20分 | 企业实力 (4分) | (1)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AAA级的得2分,AA级的得1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2)所投产品具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本地化服务能力 (6分) | (1)投标人为长株潭注册的本地企业、或有分公司、子公司的,提供本地企业、或分公司、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得3分;在长株潭有售后服务机构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地址和联系人姓名、号码,同时有详细服务方案的得1分; |
(2)投标人出具对电子秤的拓展服务方案,优秀得3分,一般得1分。
|
类似业绩 (10分) | (1)投标人具有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城市的专用电子秤供货与实施案例(须投标人自有,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案例无效,同一城市分批建设合同视为同一案例,下同),以地级以上城市为单位,每个案例(电子秤不少于100台)得2分,累计不超过8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2)投标人所投产品在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中使用3年及以上的得2分,2年的得1分,1年及少于1年的得0.5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