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泾县毛田湾源头治超服务站静态称重设备 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泾县交通运输局对泾县毛田湾源头治超服务站静态称重设备(采购预算 17 万元)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合肥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 现予以公示。
泾县交通运输局对泾县毛田湾源头治超服务站静态称重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理由如下:
为了加强源头治超工作,重点加强对货物源头企业的监管,从源头上把住超限超载运输关, 2013 年经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同意在 S322 云岭毛田湾处设置源头治超服务站(泾政秘【 2013 】 142 号)。
根据安徽省交通厅《关于公布 2014 年度安徽省治超站点关键设备入围选型结果的通知》要求,目前合肥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为入围厂商,同时宣城市 4 家固定治超站称重设备也是由合肥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为保证泾县毛田湾源头治超站信息化系统和省交通厅管理系统对接,保证源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 因此对泾县毛田湾源头治超服务站静态称重设备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合肥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系国家级、合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经营电子通讯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电子收费系统、电子称重系统、自动化分析监控系统、自动化检测包装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技术服务。 公司在近年来,先后获得了科技小巨人、省级高新产品、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
此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2015 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14 日),若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泾县财政局或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泾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电话:
0563-5123062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63-5124207
2015 年 5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