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 购 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联 系 人: 李 虹 联系电话:
0951-502981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仇学刚 联系方式 / 传真:
0951-5699246
电子邮箱:
nxcxzbgs@
三、招标编号:
NXCX-2015ZC015
四、项目说明: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采购项目
|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 火箭发射架、高炮弹、增雨防雹火箭弹等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内蒙古北方保安民爆器材公司
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8 号)规定: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火箭发射装置、炮弹、火箭弹,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指定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 我区现有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均为内蒙古北方保安民爆器材公司生产。 内蒙古北方保安民爆器材公司是中国气象局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火箭架等人工影响天气设备指定的企业,设备性能符合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要求,为了和现有的人工影响天气设备相匹配,我局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本次招标任务。
七、专家论证意见:
该项目属于特种装备采购,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48 号)规定: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火箭发射装备、炮弹、火箭弹。 由国务院气象局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指定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规定 ” 。 我区采购的火箭发射架、炮弹、火箭弹均为内蒙古北方保安民爆器材公司生产,为同原有炮弹、火箭弹及火箭发射筒相配套。 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因此,建议内蒙古北方保安民爆器材公司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提供厂家。
八、论证专家名单:
| 姓 名
| 单位
| 职位
| | 范 力
| 宁夏司法厅
| 高工
| | 何望京
| 联通宁夏分公司
| 高工
| | 刘学平
| 银川市广播电视台
| 高工
| 九、发布单一来源公示媒体: 本网站( />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自 2015 年 5 月 7 日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结束。 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十、监督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
0951-5069347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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