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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眼底照相机招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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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眼底照相机招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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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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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眼底照相机招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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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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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本招标采购项目为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招,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设备名称: 眼底照相机进口/国产: 原装进口 采购数量: 壹套 1 拍摄角度: ≥45° 2 最小瞳孔直径: ≤4.0mm 3 放大率: ×2(数字) 4 拍摄模式: 彩色/数码无赤光/数码钴蓝光 5 眼前节: 标配 6 拍摄工作距离: 35mm 7 安装的相机: 专用数码相机,像素: ≥1500万 8 ISO(标准): 800/1600 9 ISO(低闪光模式): 3200/6400 10 闪光强度设置: 自动曝光 11 调焦: 劈裂线 12 工作距离调整: 工作距离点 13 观察灯: LEDIRED 14 拍摄灯: 白色LED 15 要求标配彩色喷墨机、仪器升降台、工作站品牌电脑(含软件)。
1.1以上技术参数公示期为: 2015年5月8日上午8: 30~2015年5月11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1.2各潜在供应商如对技术参数提出异议的,请于2015年5月11日下午18: 00时之前须将所提供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并附联系电话后扫描,扫描件发至邮箱nyxinhui@,逾期不予受理。
1.3各潜在供应商提出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足够的技术、设备和能力来有效的实施本项目; 2.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制造认可表; 2.4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书原件、产品彩页; 2.5投标人应持有参加招标活动中前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3.1投标单位报名方法: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3.2投标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2日上午8: 30~2015年5月1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3.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5年5月17日上午8: 30~2015年5月22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3.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在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功能中,通过建行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手册》)。 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可在系统内回执单作为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凭证。
注: 潜在投标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时,银行转账应明***项目第*标段文件费,未按以上要求交纳文件费,报名属于无效报名。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4.4开标地点: 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中心3号楼4楼。
五、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会员审核联系电话: 0377-61176196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377-61176137 采购人: 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地址: 百里奚路1169号 联系人: 张文生 联系电话: 0377-63085427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64号 邮编: 473000 电话: (0377)6319058815893311338 传真: (0377)63190588 联系人: 张森 E-mail: nyxinhui@或nyxinhui@ 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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