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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花都监狱2015年度监狱定制罪犯专用电动拖卡车两辆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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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花都监狱2015年度监狱定制罪犯专用电动拖卡车两辆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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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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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花都监狱2015年度监狱定制罪犯专用电动拖卡车两辆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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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广东省花都监狱2015年度监狱定制罪犯专用电动拖卡车两辆采购项目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花都监狱的委托,对广东省花都监狱2015年度监狱定制罪犯专用电动拖卡车两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0835-1501113N1221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5月08日至2015年05月14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 0835-1501113N1221。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花都监狱2015年度监狱定制罪犯专用电动拖卡车两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A11010599(其他专用汽车(含刑事勘察车、指挥车等))。
采购预算: 50.0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提交有效授权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5月07日起至2015年05月2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 00-12: 00和下午2: 00-5: 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2: 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2: 30。
开标评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电话: 020-87258495-105 | 电话:
| 传真: 87284598 | 传真:
|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地址:
| 邮编: 510075 | 邮编: 510830 | 开户银行: 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 | 帐号: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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