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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用装备采购项目6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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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用装备采购项目6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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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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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警用装备采购项目6标段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北京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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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一、招标条件: 卫辉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6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卫辉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卫辉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2.2项目编号: 卫交采2014ZB017;2.3资金中央资金;2.4招标范围: 该项目采购清单内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包括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2.5质量标准: 合格;2.6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2.7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第六标段: 酒精测试仪等设备采购;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上午8: 00时至11: 30时,下午15: 00时至18: 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财政局院内)报名,联系电话: 0373-4472895。 4.2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另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上午8: 00时至11: 30时,下午15: 00时至18: 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财政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为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日9: :00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5年6月2日9:00整;开标地点: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八、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卫辉市发改委、卫辉市审计局、卫辉市财政局、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九、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 0373-4472895招标人: 卫辉市公安局联系人: 朱先生联系电话: 13523240990代理机构: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韩先生联系电话: 0371-65996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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