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福建省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
|
福建省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福建省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人 福建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15年05月08日 11:08 报名时间 2015年04月30日 14:05至2015年05月07日 17:30 报名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开标时间 2015年05月08日 14:30 预算金额 ¥16.3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580399 采购人 福建师范大学 采购人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22867613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87582711 受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 FJJF20150003-1 2、项目名称: 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为163400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报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和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6)、报价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报价。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中附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报价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价方在报价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报价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 9)、报价人须提供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2015年1月至3月份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报价人代表须为本企业缴纳社保人员);注: 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5.13、 询价文件购买时间: 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5.2购买地点: 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售价:
纸质询价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询价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投标保证金:
合同包一人民币3200元整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网站 />10、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05月08日14:3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05月08日14:30:00(北京时间)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12、本项目采购人: 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邮编:
联系人: 福建师范大学 联系电话: 22867613 代理机构: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邮编:
350013 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卢静莹 0591-87580399 开户名称: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 账号: 117090100100030790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