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春技师学院采购照相机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
伊XJCG1505070082 1. 采购条件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技师学院的委托,现对照相机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人: 伊春技师学院。 项目名称: 照相机设备项目。 采购 内容: 详见附件 。 质量要求: 质保一年。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2天 。 计划金额: 4 6,600.00元。
交货地点: 伊春技师学院 。
项目参数及功能: 详见参数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具有经销办公自动化及照相器材的资格。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请于 2015 年 5 月 8 日至 2015年 5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 00 时至 11: 00 时,下午 14: 30 时 至 16: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询价文件 , 逾期不予受理。
4.2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书)及复印件壹份(须加盖公章)在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后, 即可参与报价。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时,递交地点为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 2015 年 5月 13 日下午 14:30 时。
询价地点: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市政府门户网和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伊春技师学院 联 系 人: 马超 联系电话: 13845800202 代理机构: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么东岳 李恒 电话及传真: 045 8-3870312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