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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早餐采购服务项目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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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早餐采购服务项目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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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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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早餐采购服务项目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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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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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代理机构: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赖灿辉项目经办人: 陈健恒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早餐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FSJYCG2015029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早餐采购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01 戒毒人员早餐采购 2 年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任何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但每个分包不得分拆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已取得有效的产品名称含糕点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为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被委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和《委托加工食品类产品情况备案登记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五、采购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 北京时间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逾期不购买采购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为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被委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和《委托加工食品类产品情况备案登记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提供); 6.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注: 上述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加盖公司公章。 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报名则不需提供第5项的资料。 上述报名资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相应原件备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 27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 5月27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2个工作日之前,把“投标确认书”传真通知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 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项目联系人: 赖先生 联系人: 古先生 电话: 0757-82321118/82258808 电话: 0757-87311036 邮编: 528000 传真: 0757-8213260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2258808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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