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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016年法律事务服务项目_比选采购_变更公告_(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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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016年法律事务服务项目_比选采购_变更公告_(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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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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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15年-2016年法律事务服务项目_比选采购_变更公告_(1) |
| 所属地区: |
湖南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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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2015年-2016年法律事务服务项目_比选采购_变更公告_(1)本项目为2015年-2016年法律事务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湖南省通信服务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1、 采购服务的名称及内容: 采购服务名称: 2015年-2016年法律事务服务项目采购内容: 严格按照全国律协关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要求执业,为委托方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以及解决法律问题等法律服务。 采购包划分: 项目 采购包名称 拟分配区域 中选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限采购包1 省公司本部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省公司 1家 2015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2 省公司、通服公司专项法律事务服务 省公司、通服公司 2家,份额1占70%,份额2占30% 2015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3 长沙分公司专项法律事务服务 长沙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4 长沙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长沙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5 岳阳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岳阳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6 湘潭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湘潭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7 株洲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株洲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8 衡阳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衡阳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9 郴州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郴州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10 常德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常德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11 益阳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益阳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12 娄底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娄底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13 邵阳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邵阳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14 湘西自治州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15 张家界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张家界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16 怀化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怀化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采购包17 永州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永州分公司 1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2、 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采购包1: 1.应当经国家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五年及以上的执业经验,且通过上一年度年检。 2.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其提供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由司法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惩戒记录证明。 4.具有与三家及以上较大型企业或单位合作的法律事务服务经验。 5.住所地在应答采购包所在地,或在应答采购包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或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应答采购包所在地设置分支机构,能快速响应本地化服务支撑的要求,并配有满足提供服务需要人员。 律所分所参加招投标项目的需由律所总所授权。 6.在为委托人服务期间,未向与采购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7.每个工作日能提供具有法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人员1人在企业驻点坐班服务,且服务期限内为委托方提供驻点坐班服务的轮换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不含3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竞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竞争。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中选资格的;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近三年内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近三年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有不良合作史的。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挂靠申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采购包2、采购包3: 1.应当经国家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五年及以上的执业经验,且通过上一年度年检。 2.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其提供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由司法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惩戒记录证明。 4.具有与三家及以上较大型企业或单位合作的法律事务服务经验。 5.住所地在应答采购包所在地,或在应答采购包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或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应答采购包所在地设置分支机构,能快速响应本地化服务支撑的要求,并配有满足提供服务需要人员。 律所分所参加招投标项目的需由律所总所授权。 6.在为委托人服务期间,未向与采购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7.能提供具有法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竞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竞争。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中选资格的;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近三年内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近三年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有不良合作史的。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挂靠申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采购包4-采购包17: 1.应当经国家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五年及以上的执业经验,且通过上一年度年检。 2.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其提供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由司法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惩戒记录证明。 4.具有与三家及以上较大型企业或单位合作的法律事务服务经验。 5.住所地在应答采购包所在地,或在应答采购包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或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应答采购包所在地设置分支机构,能快速响应本地化服务支撑的要求,并配有满足提供服务需要人员。 律所分所参加招投标项目的需由律所总所授权。 6.在为委托人服务期间,未向与采购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7.服务期限内能提供具有法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人员每周在企业提供不少于0.5个工作日驻点坐班服务,且服务期限内提供驻点坐班服务的轮换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不含3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竞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竞争。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中选资格的;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近三年内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近三年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有不良合作史的。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挂靠申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保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若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的、围标串标等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项目报名与采购文件的获取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文件售卖时间为2015年05月07日09时00分至2015年05月14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本网站()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 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供应商可以在当日 17:30-次日9:00登录系统注册、报名,但采购人不负责在此时间段对注册信息进行检查(注: 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附件信息进行 一致性检查)。 本网站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3.2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采购文件的购买,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采购包整。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本网站,进入 “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本网站技术支持联系电 话,详见系统“技术服务”专区。 3.4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 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4、采购文件的递交4.1纸质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21日10时30分地点为各采购包开标地点详见比选公告 电子采购文件通过本网站提交,截止时间同上。 本次应答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采购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中国移动采购与采购网的电子采购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 效应答。 (当电子采购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应答现场供应商须提供 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供 应商的采购文件以纸质采购文件为准,电子采购文件同时失效。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 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电子比选应答规则5.1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采购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采购文件。 5.2当供应商电子采购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采购文件为准。 5.3当供应商电子采购文件应答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应答、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采购文件为准。 当供应商电 子采购文件只有采购价格异常时,应答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采购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采购文件的技术、商务文 件为准。 注1: 供应商的电子采购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 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采购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 底删除。 注3: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采购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采购文件提交状态。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吕娅/杨鞭电 话: 13549662906/13873178720邮 箱: hnmccztb@帐户名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银行帐号: 7493010182600029328各采购包应答地点及联系方式: 项目 采购包名称 应答地点 应答联系人 联系电话采购包1 省公司本部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489号移动枢纽大楼2楼201室 吕娅/杨鞭 13549662906/13873178720采购包2 省公司、通服公司专项法律事务服务采购包3 长沙分公司专项法律事务服务采购包4 长沙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采购包5 岳阳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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