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湖南省2014年临湘市定湖镇、源潭镇土地整治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
湖南省2014年临湘市定湖镇、源潭镇土地整治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湖南省2014年临湘市定湖镇、源潭镇土地整治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2014年临湘市定湖镇、源潭镇土地整治项目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临湘市土地整理复垦中心的委托,并经临湘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2014年临湘市定湖镇、源潭镇土地整治项目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有意愿、有能力、资质合格的单位前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2014年临湘市定湖镇、源潭镇土地整治项目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HCTP201400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项目总预算为(53.5万元) 标段 所在乡镇、村 台套 水泵、电动机(千瓦) 扬程(米) 管长(米) 弯头45° 弯头90° 管径 1标 源潭镇、平湖村 1 22 18 48 2 2 80 1标 源潭镇、黄盖村 1 11 10 10 1 1 80 1标 源潭镇、黄盖村 1 17 10 15 1 1 80 1标 源潭镇、黄盖村 1 11 10 16 1 1 80 1标 源潭镇、黄盖村 2 11 分别为10 36 1 1 80 2标 源潭镇、同德村 1 55 40 66 1 1 10进 10出 3标 定湖镇、韩桥村 4 22 5.5 60 6 6 4标 定湖镇、河田村 1 13 8 12 3 1 8寸 4标 定湖镇、七星村 1 37 20.5 95 1 1 4标 定湖镇、七星村 1 15 17.5 25 1 1 4标 定湖镇、七星村 1 37 20.5 55 1 1 4标 定湖镇、七星村 1 37 21 76 1 1 5标 定湖镇、七星村 1 11 4 10 1 2 8寸 7标 定湖镇、勇敢村 1 10 30 20 2 2 8标 定湖镇、定湖村 1 22 15 78 5 3 8标 定湖镇、定湖村 1 22 19 18 3 3 8标 定湖镇、定湖村 1 22 20 36 2 1 10标段 定湖镇、建新村 1 55 4 10 1 1 50 10标段 定湖镇、建新村 2 22 5 40 4 4 10寸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固定的生产及经营场所,具备相关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 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 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年 5 月15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临湘市建设局三楼)。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临湘市土地整理复垦中心 联 系 人: 段主任 电 话: 13874038669 地 址: 临湘市 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方先生 电 话: 0730-3119899 地 址: 岳阳市南湖大道489号金鹗公园东大门金山小区大门前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HCTP2014004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提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 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 (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