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东城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供货资格(重招)采购项目 |
采购编号:
| DCCG201463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工程配套服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预算(元):
| 0.00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 3.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有效的《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并且已建立信用档案(系统为可用状态,要求提供网页截屏材料并加盖公章)。 或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在东莞设立分公司(投标单位注册地在东莞的除外),并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领加盖有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的书面版《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且保证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事本项目人员全部在本企业的《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上备案。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设立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单位注册地在东莞的除外)、加盖有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的书面版《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后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5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6注册地不在东莞市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东莞开设分公司,并在签订协议书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事项包括签订合同、收款和开具发票)和分公司的开办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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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 2015年05月08日 08:30 |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 2015年05月27日 17:30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2015年05月08日 08:30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15年05月27日 17:30 |
获取文件地址:
| 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561号东城区办事处4楼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0.00 |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5年05月29日 09:00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5年05月29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561号东城区街道办事处6楼会议室 |
开标时间:
| 2015年05月29日 09:30 |
开标地址:
| 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561号东城区街道办事处6楼会议室 |
采购人名称:
| 东城区办事处规划建设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561号东城区办事处3楼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东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561号东城区办事处4楼 |
经办人名称:
| 袁先生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9-22491926 |
分包信息:
| | 包号 | 说明 | | A | 东城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供货资格(重招)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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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DCCG201463东城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供货资格(重招)采购项目.doc 东城区政府采购报名表(2014年).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