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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一体机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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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一体机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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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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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市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一体机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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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公告日期:
| 2015-05-08 08:34:53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一体机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DC-20150504133491416 | 项目预算:
| 4600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 开始日期:
| 2015-05-08 08:34:53 | 联系人:
| 周俊义 | 截止日期:
| 2015-05-13 08:34:53 | 联系电话:
| 88558611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6号赛迪大厦5层 | 联系邮件:
| zhoujy@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20天内到货 | 剩余时间:
|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 2.为保证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限北京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及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外地供应商须在竞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本地销售服务网点证明材料。 3.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售后服务,投标企业竞价时须出具针对本项目(含有项目编号)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厂家公章)并上传扫描件,中标后提供原件。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 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
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 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 一体机 | 联想(ThinkPad ) | 启天A7200-B203 | 台 | 124 | 原厂 3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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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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