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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金湾分局食粮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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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金湾分局食粮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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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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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金湾分局食粮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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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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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金湾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对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金湾分局食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0851-1461ZH02CL17C)所需的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详情请参见谈判文件。 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0851-1461ZH02CL17C,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 有关事项如下:
1.本谈判邀请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 0851-1461ZH02CL17C 3.项目名称: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金湾分局食粮采购项目 4.项目类型: 服务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供应期 采购预算 食堂食粮配送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 人民币24.2万元 注: ①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②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③监管部门: 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金湾区),联系人为邱先生;联系电话为: 7263993。
6.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6.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 (提供《承诺函》) 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8.获取(提供)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8.1获取(提供期限)谈判文件时间: 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工作日9: 00-12: 00,14: 00-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室 8.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8.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8.3.2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8.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3.2.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谈判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谈判文件。
3)分公司投标: 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4接受报名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资格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资格审查并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
8.5谈判文件售价: 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 售后不退。 (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9.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9.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5月18日14: 30-15: 00 9.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5月18日15: 00 9.3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 10.本项目在以下媒体发布: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 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 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金湾分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 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室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 0756-2638498 招标文件售卖及投标保证金事宜咨询: 赵小姐 联系方式: 0756-2638498、0756-2638497 邮政编码: 519000 电邮: CL2638498@ 传真: 0756-2638497 网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 020-87653380 13.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 020-87652828/18928946358。
14.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东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 44001646835053004526(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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