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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西平县司法局办公设备采购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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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西平县司法局办公设备采购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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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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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西平县司法局办公设备采购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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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font-face{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face{font-family:"宋体";@font-face{font-family:"黑体";@font-face{font-family:"Arial";@font-face{font-family:"ˎ̥";{mso-style-name:正文;mso-style-parent:"";margin:0pt;margin-bottom:.0001pt;mso-pagination:none;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5000pt;mso-font-kerning:1.0000pt;span.10{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pan.15{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style-name:页脚;margin:0pt;margin-bottom:.0001pt;layout-grid-mode:char;mso-pagination:none;text-align:lef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000pt;mso-font-kerning:1.0000pt;{mso-style-type:export-only;mso-style-name:"";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nderline:single;color:blue;{mso-style-type:export-only;mso-style-name:"";text-decoration:through;color:red;@page{mso-page-border-surround-header:no; mso-page-border-surround-footer:no;@page Section0{div.Section0{page:Section0; 招标公告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西平县司法局委托,对其采购办公设备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西政采招【2015】06号 2.招标货物名称: 西平县司法局采购办公设备一批 (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3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按招标技术需求提供)。
3.4主要产品: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5、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措施。
3.6、经营资格证件齐全,其它资质条件符合技术参数中资质要求。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时间: 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17: 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室。
4.3报名时供应商必须向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供应商须向检察院提供备案登记证明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3联系电话: 0396-6269987。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000元。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 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持到账凭证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开收据。
代理机构开户名: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西平支行 帐号: 1715020719200017555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29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5月29日9时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孙女士联系电话: 13283095008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0396-6269987 11.监督部门:
西平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396-6196626 西平县监察局交易工作监察室联系电话: 0396-6269993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EndFragment-->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 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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