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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沿街店招标牌改造项目询价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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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沿街店招标牌改造项目询价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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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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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沿街店招标牌改造项目询价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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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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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询价单 编号: HMXJ2015047 报价单位(公章): 单位: 元 设备 名称 建议 品牌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 总价 沿街店招标牌标段一: 静海路(解放路至秀山路) 见附表一:
720㎡ 沿街店招标牌标段二: 人民路(静海路至越秀路) 见附表一:
525㎡ 沿街店招标牌标段三: 人民路(越秀路至瑞江路) 见附表一:
704㎡ 合计 以上合计: 人民币大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5年月日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广告制作或综合类广告经营范围。 未被海门市城管执法局处罚过的广告公司。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提供用工合同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本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交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 00。
4.报价时须注明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等,所投设备品牌、质量、配置不得低于建议品牌质量、配置,否则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材料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需要整改的老店招标牌拆除清运等一切费用。 本项目每标段最高限价500元人民币/每平方米(以面向街道的广告版面面积结算)。 本报价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的90%做无效投标处理),同时以标段为序,前面标段中标人,不参与后面标段的评标。 项目工程量为预估算,最终按实际制作面积结算,建议中标方按施工进度分批次采购制作原料。
6.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7.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 每标段的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单位缴纳1000元的图纸设计费。 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据格式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中下载)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8.店招标牌上的文字内容、字体、颜色、尺寸大小以现场施工定稿为准,每道工艺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后再进行下道施工。
9.售后服务: 三年内广告铝板自然变形、脱落,文字脱落,内部钢结构锈蚀均免费重新更换。 (所有设备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0.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且制作、安装到位,并经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及店家业主确认通过合格后二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9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店招标牌正常使用自验收之日起半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11.本项目必须于合同签订后,确认施工内容的2个月内完成施工。 如不能按时完工并初步验收合格,将作经济处罚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2.其它事项: ①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发包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的责任;②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管,不得野蛮施工;③施工中所需设施设备由施工方自行解决;④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13.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并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
14.咨询电话: 0513-82192078采购单位: 支先生电话: 13962881186 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门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5月8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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