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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预算执行综合查询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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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预算执行综合查询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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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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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连云港市预算执行综合查询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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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项目名称:
市财政局: 软件开发设计 项目标号:
20150410002 "td align="right" width=100% id="163">项目属性:
相关预审公告:
相关征求意见函:
相关补充公告:
相关招标文件:
"tr>连云港市预算执行综合查询系统项目采购文件 连云港市预算执行综合查询系统项目采购文件 相关中标公告:
连云港市预算执行综合查询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财政局委托,就连云港市财政局预算执行综合查询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连云港市预算执行综合查询系统项目;2015041200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连云港市预算执行综合查询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须具有很强的自主开发软件的能力和后续技术服务能力,必须具有并提供省级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投标时原件备查;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必须另外提供的资料为: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在同一页纸),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二;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三。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一)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 5月22 日17:30以前将报名表盖章后扫描件电邮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B座403室项目联系人邮箱: lygzfcg@。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5年5月8日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5年5月28日上午9: 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5年5月 28 日上午10: 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2015年5月28日上午9: 30至10: 00前交至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竞标文件接收人: 王先生 七、开标有关信息:
标时间: 2015年5月28 日上午10: 00 开标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具体详见大厅显示屏) 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6500元整。 (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王先生,联系电话: 0518-85868278。
市财政局联系人: 王兴业,联系电话: 0518-85521545 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B座403室 网址: />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 公告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预算执行查询系统 项目编号 20150412002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2 日17:00之前 项 目 负责人 备注: 此处需注明投标单位的汇款账号、汇款银行等资料,方便后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单位盖章: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5年5月22日17:00之前递交(或电子邮寄)本“投标报名表” (扫描件)到项目负责人处(lygzfcg@)视为已报名。 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和及时收到该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后果自负。
公告附件二(此申请书在同一页纸,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 开展 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 (印) 个人:
年 月 日 公告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检察院:
因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 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 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
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个人):
承诺单位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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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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