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江西警察学院进口司法鉴定设备及犯罪物证技能提取训练设备项目采购 |
|
|
江西警察学院进口司法鉴定设备及犯罪物证技能提取训练设备项目采购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江西警察学院进口司法鉴定设备及犯罪物证技能提取训练设备项目采购 |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警察学院的委托,按照江西省政府采购办(2013)部门2113号批复,就其进口司法鉴定设备及犯罪物证技能提取训练设备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品目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元) 预算总金额 (元) 技术参数及要求 赣购 2013B2113021 现场勘查信息系统 30 套 210000 详见第三章技术规格要求 赣购2013B2113025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套 720000 1200000 赣购2013B2113031 中型茚三酮/DFO手印显现柜 1 台 270000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4、投标人须从即日起到2015年5月31日止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 />5、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6月3日09: 30时(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
6、CA数字证书须于2015年6月3日09: 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7号开标大厅。
7、招标时间: 2015年6月3日09: 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派代表并携带CA数字证书参加招标活动。
8、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停止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交纳制度的通知》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收取。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20000元,详见招标文件。
9、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 江西警察学院 联系电话: 李老师、0791-88673073 招标机构名称: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98号金昌利大厦6楼A座 联系人: 王丽芳 电话: 0791-86391579邮编: 330006 传真: 0791-86391579 电子函件: jxsgtzb@vip. 开户名: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叠山支行 账号: 312101040015611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